二级
三级
四级
服务
浙江|河南|广东|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山东|山西|湖南|安徽|江西|福建|黑龙江|湖北
广西|贵州|云南|四川|陕西|重庆|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辽宁|吉林|海南|内蒙古|全国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营养师 > 考试动态 > 正文:湖北2015公共营养师鉴定考试通知
    

关于开展2015年度湖北省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5/11/5 营养师考试论坛

(三)严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考点管理和考务管理。各地要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和考培分离原则,进一步加强对统一鉴定考点的集中管理,原则上一个地市设置考点不得超过2个,且每个考点必须设置2个以上的视频监控考场;要注重对监考人员的培训,以加强对考生资格的审核和考场指导工作;通过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实施现场督导和远程视频监控等措施,强化对鉴定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杜绝舞弊行为。要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全国统一鉴定顺利实施。

(四)加强阅卷评分环节的监督管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培训师、营销师等6个职业的一级理论知识试卷和上机考试的职业由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评阅。其他职业等级的试卷和上述6个职业一级、二级专业能力(技能操作)、综合评审试卷由各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评阅。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为了加强阅卷管理和便于进行试题分析及命题质量管理,将对各省阅卷评分结果进行调阅和抽检。

(五)加强证书核发管理。我省将按照《关于职业资格证书改版及核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37号)的要求,严格按规定进行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验印、发放与管理。

(六)为做好全省统一鉴定工作,我省专门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和考试当日值班电话,分别为:027-87339655、027-87262380;考场视频监控调试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各地也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值班电话,并上报省中心,认真严肃处理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解决考生咨询和现场发现的问题。

附件:1.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2.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3.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实操安排表

附件下载:


附件.doc

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5年3月24日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医学论坛 - 医学博客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10,
皖ICP备06007007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