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高级技师(一级)
1.取得本职业技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技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者。
3.与申报职业(工种)相关项目,获省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二等奖以上或市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4.从事本职业(工种)满15年,能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重大突破或重大成果(创造直接经济效益50万元以上,须有相应权威机构或技术评审机构的鉴定证书或有效证明)的主要参与者;
5.取得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且仍从事本职业工作的;
全国全省统考工种、报名条件、开考等级及考试方法等请登录浙江省职业资格工作网查询,网址:http://zj.osta.org.cn/。
三、组织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者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定中心和有关市属职业技能鉴定所、培训机构报名(名单附后),初审材料需经办人签字确认,初审合格后汇总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全国全省统考专业(工种)报名截止时间为考前50天。
四、考核时间安排
2015年全国全省统考时间为5月16、17日和11月21、22日。技师、高级技师理论全省统考时间为5月16日、9月19日和11月21日。
其它等级和工种将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核合格后,组织统一培训和鉴定考核。有关培训、鉴定考核事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