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一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新职业试行期间: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
二、选用教材: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营养配餐(基础知识》、《职业技能培训教程——营养配餐员(中级技能、高级技能、技师技能)》、《职业技能鉴定指导——营养配餐员(中级、高级、技师)》、人民卫生出版社《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三、试卷的题型、题量:
1、理论知识为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0题;
2、技能考核内容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食品的合理选择,共3小题;占技能总分40%;第二部分食谱编制,共2小题,占技能总分40%;第三部分营养宣教与咨询,占总分20%,共1小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