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考试公告
为了进一步在全社会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适应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对知识技能型人才评价的需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39号)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5〕24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统一鉴定的职业与级别:
1.全国统一鉴定职业: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2级)、项目管理师(4-2级)、营销师(2级)、物流师(4-2级)、理财规划师(3级),心理咨询师(3级)。
2、全省统一鉴定职业:
秘书(涉外秘书)(4-3级)、营销师(4-3级)
3、全省统一鉴定试点职业:公共营养师(4-3级)。
二、报名与考试时间
1、上半年考试时间为2015年5月16日和17日,网上报名从3月25日开始,截止日期为4月13日。
下半年考试时间为2015年11月21日和22日,网上报名从9月19日开始,截止日期为10月19日。
2、物流师(4-3级)、秘书(涉外秘书)(4-3级)、营销师(4-3级)、公共营养师(4-3级)、理财规划师(3级)、项目管理师(4-3级)实行机考,请各报名点及时告知考生,并在考前登录神牺牲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工作网“考试公告”栏浏览机考指南,进行模拟演练。
3、秘书(二级)和物业管理员仅限于补考考生报名。安排在5月16日考试。不在接受初次鉴定考生报名。
4、考生网上报名只可选报一个职业级别的考试,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
5、报考人力资源资源管理师二级的考生撰写的综合评审论文,在参加综合评审考试时,携带一份交给监考老师;报考营销师二级的考生,须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前将撰写的综合评审论文(一式三份)交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机构。
三、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考流程
1、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工作网http://sn.osta.org.cn/index.html,点击“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
2、报考人员应正确选择报名机构。通过西安市市属报名机构报考人员应选择西安市属报名机构,在西安市参加考试;个人自愿报名的选择其它类别,在西安市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个人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照片要求为单色背景、正面、免冠二寸近期证件照,照片存储为JPD或JPEG格式,比例100×200,大小在20KB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