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
三级
四级
服务
浙江|河南|广东|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山东|山西|湖南|安徽|江西|福建|黑龙江|湖北
广西|贵州|云南|四川|陕西|重庆|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辽宁|吉林|海南|内蒙古|全国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营养师 > 考试动态 > 正文:延安市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2015下半年延安市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鉴定考试报名须知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5/11/13 营养师考试论坛

  (二)评审模式

  1、营销师一、二级,职业指导师一级和企业培训师一级现场论文答辩。

  2、心理咨询师二级现场抽取案例答辩。

  3、企业培训师二级现场抽题试讲。

  4、职业指导师二级提交论文。

  八、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人员,考前一周内登录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在网上办事栏目点人才队伍,登陆职业技能鉴定网上报名系统,用A4纸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考试时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九、资格审核和证书领取

  (一)考生网上报名时要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考生资质审核表》,备齐能够证明审核表上标注的报考条件所需的身份证、学历证、培训证和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二)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首页“通知公告”栏或首页“组织机构”栏点击“省属单位子站”的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通知公告”栏信息要求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审核。不按时提交资料审核的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

  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进行资格审核。

  (三)成绩合格考生的资格审查与证书发放事项由所选择的报名机构负责办理。

  (四)考生要主动与所选择的报名机构联系,提交资质审核资料。

  (五)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考试成绩无效,已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

  十、补考

  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第十六条规定:“统考职业的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2015下半年各地公共营养师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

2015上半年公共营养师成绩查询入口汇总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 上一文章文章:
  • 下一文章文章: 没有了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医学论坛 - 医学博客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10,
    皖ICP备06007007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