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申报条件
(一)人力资源管理员(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经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三)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四)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2007年修订)》)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依据(《关于同意开展物流师等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性鉴定工作的函》(劳社鉴函〔2008〕24号))
物流师申报条件
(一)物流员(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员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二)助理物流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三)物流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四)高级物流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上。
3、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
本标准中的相关专业是指:经济管理、企业管理、工程管理、物资管理、仓储管理、交通运输、信息管理。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2004年版)》)
心理咨询师申报条件
(一)心理咨询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大专学历,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心理咨询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博士学位。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4、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2005年版)》)
电子商务师申报条件
(一)电子商务员(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和中单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二)助理电子商务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5、具有非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经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毕业证书。
(三)电子商务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非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
(四)高级电子商务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本科毕业13年以上,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8年以上。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2005年修订)》)
理财规划师申报条件
(一)助理理财规划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理财规划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高级理财规划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本标准中相关专业是指:经济学、管理学、法学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2006年版》)
高级理财规划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中级职称,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3、硕士以上(含硕士)毕业或取得高级职称,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取得本职业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依据(《关于同意北京等29个地区开展物流师等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函》(人社鉴函〔2014〕16号))
项目管理师申报条件
(一)项目管理员(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项目管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项目管理工作1年以上。
(二)助理项目管理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项目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助理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助理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助理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取得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三)项目管理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申报前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担任项目管理领导2年以上,经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研究生学历,申报前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担任项目管理领导1年以上,能够管理一般复杂项目,经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四)高级项目管理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博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担任项目管理领导工作1年以上,负责过2-4项以上复杂项目管理工作,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果(含研究成果、奖励成果、论文著作),经高级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并担任项目管理领导工作3年以上,负责过3-5项大型复杂项目管理工作,并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果(含研究成果、奖励成果、论文著作),经高级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试行)》)
企业信息管理师申报条件
(一)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企业信息管理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本标准中相关专业是指:计算机科学与应用、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自动化、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2007年修订)》)
企业培训师申报条件
(一)助理企业培训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院校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助理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企业培训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8、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三)高级企业培训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企业培训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企业培训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本标准中相关专业是指: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心理学、人力资源、机械工程、电子信息、历史、哲学、文学艺术、人文科学、语言。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2007年修订)》)
网络编辑员申报条件
(一)网络编辑员(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网络编辑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二)助理网络编辑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网络编辑师正规培训规定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网络编辑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4、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5、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证书,经本职业助理网络编辑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三)网络编辑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网络编辑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网络编辑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助理网络编辑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的,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网络编辑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者。
(四)高级网络编辑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网络编辑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网络编辑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网络编辑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
职业指导师申报条件
(一)职业指导人员(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二)助理职业指导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具有大本学历(含同等学历),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3、取得职业指导员资格证书1年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三)职业指导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一篇,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具有大本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一篇,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两篇,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4、取得助理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2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专业论文一篇,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四)高级职业指导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7年以上,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两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满2年,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两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3、取得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3年以上,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两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4、在职业指导领域,做出特殊贡献者。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
秘书申报条件
(一)五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经本职业五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四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三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院校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6、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四)二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本标准中相关专业是指:行政管理、工商管理、信息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传播学、档案学、公共关系、英语等专业。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2006年修订)》)
推销员、营销师申报条件
(一)初级推销员(五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从事推销工作1年以上。
2、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并结业。
( 二)中级推销员(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后,从事推销工作2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
2、取得初级推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推销工作3年以上。
3、中等职业学校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并从事推销工作1年以上。
4、大学专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以上。
5、从事推销工作5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
(三)高级推销员(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并从事推销工作2年以上。
2、大学专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后并从事推销工作2年以上。
3、大学本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后并从事推销工作1年以上。
4、连续从事推销工作8年以上并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
(四)营销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推销员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大学专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大学本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大学专科相关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大学本科相关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6、有1年工作经验的在校MBA、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或相关专业研究生。
7、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五)高级营销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专业大专以上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经本职业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本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取得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及上,经本职业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取得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连续从事职业工作3年以上。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
速录师申报条件
(一)速录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速录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取得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二)速录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速录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速录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三)高级速录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取得速录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速录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试行》)
公关员申报条件
(一)初级公关员(五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初级公关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2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公关关系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 二)中级公关员(四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初级公关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中级公关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初级公关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3年以上。
3、具有公共关系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三)高级公关员(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中级公关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高级公关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中级公关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3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2年以上。
4、具有公共关系本科学历,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四)公关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高级公关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4年以上,经高级公关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高级公关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5年以上。
3、具有公共关系本科学历,并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5年以上,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连续从事相关工作6年以上。
4、具有公共关系(方向)硕士以及MBA、MPA学位,并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1年以上。
(五)高级公关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公关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5年以上,经高级公关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公关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6年以上。
3、具有公共关系本科学历,并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10年以上,或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并连续从事相关工作12年以上。
4、具有公共关系(方向)硕士以及MBA、MPA学位,并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5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职业表现突出或担任本职业高级管理职务(总经理或总监以上职务),为职业发展和行业建设做出重大贡献的资深专业人士,须由国家职业资格工作委员会公关专业委员会两名委员推荐。
本标准中相关专业是指:新闻、广告、营销、管理、秘书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
公共营养师申报条件
(一)四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
3、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三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二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
6、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试行)》)
育婴师申报条件
(一)育婴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育婴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二)育婴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育婴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级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三)高级育婴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育婴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2010年修订)》)
动画绘制员申报条件
(一)中级动画绘制员(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经本职业中级动画绘制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高级动画绘制员(三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中级动画绘制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中级动画绘制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动画绘制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6、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中级动画绘制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动画绘制师(二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高级动画绘制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动画绘制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动画绘制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高级动画绘制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高级动画绘制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动画绘制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四)高级动画绘制师(一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动画绘制员师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动画绘制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动画绘制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试行)》)
信用管理师申报条件
(一)助理信用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信用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高级信用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试行)》)
婚姻家庭咨询师
婚姻家庭咨询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2、具有其它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具有其它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参加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并通过结业考试。
本标准中相关专业是指:社会学、法学、伦理学、心理学、教育学、女性学、性医学、社会工作、思想政治教育。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试行)》)
健康管理师
健康管理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
2、 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健康管理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具有医药卫生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健康管理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试行)》)
劳动关系协调员申报条件
(一)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6年以上者。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者。
3、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的。
(二)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的。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的。
3、取得本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的。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的。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的。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在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取得结业证书的。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者。
(三)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一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的。
2、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的。
3、取得本职业二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的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的。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专业工作13年以上的。
5、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7年以上的。
6、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专业5年以上的。
本标准中相关专业是指:劳动与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社会工作、法学工作等。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
企业文化师申报条件
(一)助理企业文化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经本职业助理企业文化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企业文化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文化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文化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企业文化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文化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文化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企业文化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高级企业文化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企业文化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企业文化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企业文化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
本标准中相关专业是指:哲学、经济学、社会学、马列理论、政治学、社会工作、管理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公共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