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县级以上鉴定中心或报名点报名,报名时填写《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申请表》,参加技师、高级技师全省统考的考生填写《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统考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
各级鉴定中心应督促报名点正确输入考生信息(务必将考生的手机号码填入系统的“备注”栏中),确保准确无误。信息上报后,将不予修改。
(二)各市鉴定中心、省属单位按职业、等级填写《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报名人数汇总表》、《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补考人员单科合格成绩汇总表》,并使用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生成“报名数据”,以书面报表(盖章有效)和电子邮件报省鉴定中心。
各项统考数据上报截止日期为上半年4月7日、下半年9月30日,9月技师统考7月31日。
(三)统考职业一年之内有且只有一次补考机会,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
(四)参加2014年秘书(涉外秘书)和网络编辑员两个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或参加2014年秘书(涉外秘书)、公关员、企业文化师、服装制作工、锅炉操作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等7个职业全省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安排在5月16日进行。
(五)各职业等级鉴定方式详见《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附件1)和《全省统一鉴定考核方案》(附件2)。
2015年浙江公共营养师报名网站:浙江省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zj.osta.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