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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职业培训指导服务网2016年公共营养师补考有关事项通知

  据“关于《2016年上海市公共营养师职业鉴定公告》有关操作事项通知”可知,2016年上半年公共营养师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7日-4月6日,补考有关事项如下:

  关于补考申报

  1、考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如成绩不合格,可以在两个月后(以考生本次鉴定网上鉴定结果评定日期为准)申请补考,补考有效期两年(以考生新申报鉴定网上鉴定结果评定日期为准),超过补考有效期须重新申报所有项目鉴定。

  2、如考生在补考有效期内重新进行了同职业等级的新申报鉴定,则视为放弃补考机会,之前的合格项目成绩不再保留。

  3、补考有效期内鉴定模式如发生变化,应按公布的补考方案进行申报。

  4、参加职业技能竞赛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行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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