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吉林省白城市2016上半年公共营养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4日至4月11日,考试时间为5月22日。
2016年吉林白城公共营养师统一鉴定工作通知
按照吉林省全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白城市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简称国家统考)报名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时间
2016年5月21、22日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2016年3月14日—4月11日(周六、日休息)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
白城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地址:长庆南街8号就业局三楼301)
3、报名咨询电话:0436-3206981
三、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相应等级申报条件,有特别说明的按相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
四、报名材料
考生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六个月内)同版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B);
4、申报条件中有工作年限要求的,还需提交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
5、申报条件中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下一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鉴定范围及考核方案
1、开展心理咨询等7个职业的全国统一鉴定,公共营养师等14个职业的全省统一鉴定,详见附件2。
2、职业技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详见附件3。
六、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由省中心统一印发
七、相关事项
附件1: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职业申报条件
附件2:2016年职业技能鉴定一鉴定职业
附件3:2016年职业技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职业申报条件
一、心理咨询师(收费同婚姻家咨询师)
——心理咨询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大专学历,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心理咨询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博士学位。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
——心理咨询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博士学位,经心理咨询师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且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
2、具有硕士学位,取得心理咨询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经心理咨询师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经心理咨询师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且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
注:心理咨询师三级申报条件中的“大专学历”,对于试点院校在校学生可为全日制大专三年级;“本科以上学历”,对于试点院校在校学生可为全日制本科四年级。心理咨询师二级申报条件第2条中“硕士学位”,对于试点院校在校学生可为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
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经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注: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申报条件第6条中的“大学本科”,对于试点院校在校学生可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四年级。
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在试点鉴定期间,按试点鉴定方案规定的申报条件执行。
三、理财规划师
——助理理财规划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理财规划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理财规划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注:助理理财规划师申报条件第3条和第5条中的“大学专科”,对于试点院校在校学生可为全日制大专三年级。
四、物流师
——物流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员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助理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高级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
注:助理物流师申报条件第4条,放宽至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对于试点院校在校学生可为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三年级
相关专业(职业)指经济管理、企业管理、工程管理、物资管理、仓储管理、交通管理、信息管理。
五、项目管理师
——项目管理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项目管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项目管理工作1年以上。
——助理项目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项目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助理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助理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助理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取得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项目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申报前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担任项目管理领导2年以上,经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同等学历),申报前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担任项目管理领导1年以上,能够管理一般复杂项目,经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高级项目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博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并担任项目管理领导工作1年以上,负责过2至4项复杂项目管理工作,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果(含研究成果、奖励成果、论文著作),经高级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并担任项目管理领导工作3年以上,负责3至5项大型复杂项目管理工作并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果(含研究成果、奖励成果、论文著作),经高级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注:项目管理员申报条件第2条,对于试点院校在校学生可放宽至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三年级。
六、电子商务师
──电子商务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
2、具有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3、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助理电子商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6年以上。
2、具有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6、具有非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具有非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经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 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电子商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非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电子商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本科生毕业13年以上,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8年以上。
注:助理电子商务师申报条件第5条、第7条中的“大学专科”,对于试点院校在校学生可为全日制大专三年级。
七、企业培训师
——助理企业培训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助理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企业培训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8、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高级企业培训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注:助理企业培训师申报条件第3条、第5条中的“大学专科”,对于试点院校在校学生可为全日制大专三年级。
相关专业是指教育、经济、管理、心理学、人力资源、机械工程、电子信息、历史、哲学、文学艺术、人文科学、语言。
九、职业指导人员(收费同人力)
——职业指导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助理职业指导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具有大本学历(含同等学历),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3、取得职业指导员资格证书1年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职业指导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一篇,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具有大本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一篇,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两篇,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4、取得助理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2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专业论文一篇,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高级职业指导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7年以上,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两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两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3、取得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3年以上,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两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4、在职业指导领域,做出特殊贡献者。
注:职业指导员申报条件中 “大专学历”,对于试点院校在校学生可为全日制大专三年级;助理职业指导师申报条件第2条中的“大本学历”,对于试点院校在校学生可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四年级。
十、物业管理员
——物业管理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者。
——助理物业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
——物业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注:助理物业管理师申报条件第3条中“大学本科”,对于试点院校在校学生可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四年级。
物业管理师申报条件按劳社厅函[2005]81号文中规定执行。
十一、网络编辑员
——网络编辑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网络编辑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助理网络编辑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网络编辑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网络编辑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者;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者;
4、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者;
5、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证书,经本职业助理网络编辑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网络编辑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网络编辑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网络编辑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助理网络编辑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网络编辑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者。
——高级网络编辑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网络编辑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网络编辑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网络编辑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注:助理网络编辑师申报条件第5条中“大专以上”,对于试点院校在校学生可为全日制大专三年级。
十二、企业信息管理师
——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企业信息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注: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申报条件第3条、第5条中的“大学专科”,对于试点院校在校学生可为全日制大专三年级。
十三、营销师
——营销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经本职业营销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高级营销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营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营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助理营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高级营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高级营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助理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营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助理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助理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营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注:助理营销师申报条件第5条、第7条中的“大学专科”,对于试点院校在校学生可为全日制大专三年级。
十五、秘书
──五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经本职业五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四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级秘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6、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注:三级秘书申报条件第5条、第7条中的“大学专科”,对于试点院校在校学生可为全日制大专三年级。
相关专业是指行政管理、工商管理、信息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传播学、档案学、公共关系、英语等专业。
十六、公共营养师
——四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
3、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
得结业证书。
——三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一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新职业试行期间: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
注:三级公共营养师申报条件第4条、第6条中的“大学专科”,对于试点院校在校学生可为全日制大专三年级。
附件2:
2016年职业技能鉴定一鉴定职业
鉴定类别 | 职业名称 | 鉴定等 |
全国统一鉴定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 四、三、二、一 |
物流师 | 四、三、二、一 | |
心理咨询师 | 三、二 | |
电子商务师 | 四、三、二 | |
理财规划师 | 三、二、一 | |
企业培训师 | 三、二、一 | |
职业指导人员 | 四、三、二、一 | |
全省统一鉴定 | 公共营养师 | 四、三、二 |
项目管理师 | 四、三、二 | |
企业信息管理师 | 三、二 | |
物业管理员 | 四、三、二 | |
婚姻家庭咨询师 | 三、二 | |
景观设计师 | 四、三 | |
秘书 | 五、四、三 | |
采购师 | 四、三、二 | |
会展策划师 | 四、三、二 | |
商务策划师 | 三、二 | |
房地主策划师 | 四、三、二 | |
营销师 | 五、四、三、二、一 | |
网络编辑员 | 三 | |
劳动保障协理员 | 四、三 |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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