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可到自治区或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部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报名。报名时,考生须填写好报名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张;本人从事申报本职业的工龄证明。
二、数据汇总: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于考试前30日,将考生报名信息数据和资格审查资料上报至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三、考前辅导:申请参加全国统一鉴定的人员须经过考试前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辅导,辅导教材由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向国家征订,有关考前培训信息可查询本站或来电咨询。
四、准考证领取:考前一周可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准考证日期在我中心网站公告栏公布。
五、鉴定: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内容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均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部分职业须进行论文答辩。
六、成绩查询:考生可以通过16839988或发送短信查询,具体发布日期请关注本网站公告栏。
七、证书核发:经全国统考合格者,由区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验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
八、证书办理:考试通过的考生带身份证原件和两寸照片一张来我中心办理资格证书。
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考办公室电话:0771-5859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