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湖北公共营养师单科成绩有效期1年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2016年全国公共营养师考试工作规程(试行)”第十六条【三级营养师证书办理】:全国统考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的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无论几级,若有成绩不合格,则合格成绩均保留一年。如果所有成绩均不合格,或者所有成绩合格(可获得证书),都不存在考试成绩保留与否的问题。
省级鉴定中心负责受理考生提出的成绩复核要求,成绩复核时间不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