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单位或学校在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全部完毕的20个工作日后,凭盖章后的“证书领取通知书”到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领取职业资格证书及办理相关手续。
通过培训机构或学校报名参加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的考生,在所有鉴定合格后,直接向所在培训机构咨询和领取本人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个人到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报鉴定的考生在职业技能鉴定全部完成20个工作日后,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三级营养师报考条件】www.12333sh.gov.cn) 进行成绩查询和证书查询。
凡成绩合格且有证书编号者,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天山路1800号4号楼一楼大厅证书发放室办理领取证书相关事宜(领证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1:30 ,13:30-16:30)。鉴定考核未通过者,在成绩评定日期的二个月后方可申报补考。
凡经补考合格后,鉴定成绩统一以60分或合格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