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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共营养师资格证书办理方法

事项名称

职业资格证书颁发

责任部门

市人力社保局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承诺期限

1 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

附加时限

立等可取

是否踏勘

是否审图

能否

网上申报

办理窗口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A厅028号窗口

联系电话

24538915

办理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顺驰桥旁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

办理依据

《天津市就业促进条例》第五章第五十一条

申请条件

职业资格鉴定合格人员

所需材料

1、职业培训、鉴定许可证或《鉴定信息登记表》、职业资格鉴定成绩单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办理流程

第一步: 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可通过两种途径申报办理;

第一种,直接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A厅市人力社保局第028号窗口报送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第二种,通过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www.tjxzxk.gov.cn上传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以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通过网络一次性【三级营养师什么时候考】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第二步: 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初审,当场出具初审意见,报市人力社保局驻“中心”首席代表当场做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并发放有关批文或证书(通过网上申报的,申请人需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到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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