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职业技能鉴定与培训收费(事业性)
1、职业技能鉴定:
①初级工,每人A类260元、B类200元、C类150元(执收单位为:劳动部门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其中交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初级营养师考试时间】定等级评定每人20元);
②中级工,每人A类320元、B类260元、C类200元(执收单位为:劳动部门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其中交省、市劳动部门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评定每人30元);
③高级工,每人A类380元、B类320元、C类260元(执收单位为:劳动部门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其中交省、市劳动部门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评定每人60元);
④技师评审费,每人115元(执收单位为:省、市劳动保障部门;不再进行技能鉴定,在高级工基础上评审,交评审费);
⑤高级技师评审费,每人210元(执收单位为:省、市劳动保障部门;不再进行技能鉴定,在高级工基础上评审,交评审费)。
2、技校招生录取费:每生50元(由招生的学校交纳)。
3、技校招生报名考务费:每生20元。
4、在职培训收费:⑴一年以上初、中级工培训每生年900-1100元;⑵高级技工培训1400-1700元。⑴-⑵对残疾人免收,对失业、下岗人员职工培训按有关政策减免;⑶委托培训由学校和送培单位协商确定;⑷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培训,省内450元,省外协商。
5、就业前培训收费:⑴报名考务费每生8元;⑵学生学杂费(一年及以上,含一年)每生年1500元(省级国家重点培训中心可上浮10%);⑶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短训班收费每生课时2元(书费在外)。
四、证书工本费(行政性)
1、职业资格证书,每证4元(由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交)。
2、外国人就业证,每证10元。
3、《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证书》,每证4元(由培训单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