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组织全国(省)统一鉴定和有关非统一组织形式的鉴定过程中,申报方式分为团体和个人两种申报方式。
(一) 团体申报
各市(含绥中、昌图县)鉴定中心和具有团体申报资质的中省属单位,须提交鉴定申请、报名数据、证明材料和鉴定实施方案等,按照省中心要求和规定方式向省中心申报。
省中心联系人:王伟 陈娜
联系电话:024-22955819 22955289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394-5号
(二) 个人申报
一般在居住地或就业单位所在地市级(含绥中、昌图县)鉴定中心申报,请拟申报人员持证明材料与当地鉴定中心联系。
(一)全国统一鉴定日程安排,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通知执【四级营养师考试时间】行。
(二)全省统一鉴定日程安排,原则上与全国统一鉴定同期。其中,全省技师、高级技师鉴定日期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