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4年5月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成绩的通知
2014年5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成绩自即日起公布。考生可在“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成绩查询平台”,输入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因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尚未向我省传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1级)、职业指导师、企业培训师【四级营养师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1级)、理财规划师(1级)4个职业的成绩,所以此次公布的成绩中不含以上4个职业。待我省收到后另行公布。
考生在查询成绩时,要认真核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考试信息,如有错误请及时与报名机构联系,更正错误信息。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请按照《河北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成绩复查程序》的规定,填写《成绩复查申请表》。《成绩复查申请表》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报名单位逐级上报至省鉴定中心。
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咨询电话0311-966010,按1号键选择全国统考业务进行咨询。
(注:身份证号码最后1位为X的考生,请使用大写X。)
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