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等级划分和适用范围如下表:
凡符合天津市人事局《关于完善我市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专[2007]16号)文件规定的可不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或适当放宽成绩要求。 根据人事部有关规定,参加国际商务师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中有关语种B级考试。 注:表中“县及县以下”在我市指静海县、宁河县和蓟县。 2、语种: 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语种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其中英语语种设综合、理工、卫生3个类别。职称古汉语考试由我市自行组织,同时进行考试。 3、特别提示 有特殊规定和要求的系列按规定和要求执行;驻津单位有特殊规定和要求的按规定和要求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