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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完善广东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1-11-29 职称英语考试论坛

(三)取得下列业绩、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1、获得地级以上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的(以获奖证书、证明材料为准,下同)。

2、获得地级以上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的。

3、取得已授权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

(四)从事下列专业技术工作且取得相应业绩成果的专业技术人员

1、卫生系列中从事中医、中药、民族医药工作的。

2、出版系列中从事古籍编纂研究、古汉语、古典文学、古代史、地方史志的编辑整理工作的。

3、从事艺术、工艺美术、广播电视播音、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档案工作的。

(五)在下列地区、行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1、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

2、在县(不含市辖区)属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类、农业类(不含农业科研)专业技术工作的。

3、在地级市及以下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地质勘探、水产、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的(申报高级资格的在野外时间不少于8年、申报中级资格的不少于4年;每年在野外时间不少于6个月)。

(六)年龄较大的专业技术人员

1、1960年(含)以前出生的。

2、1977年恢复高考统考前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且毕业的。

(七)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1、申报各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

2、转换系列评审,申报评审与转换岗位前同档次专业技术资格的。

3、1997年以后,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现申报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仍需参加该级别外语考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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