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2年度职称外语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等级划分和适用范围如下表:(津人专[1998]42号)
等级 |
A |
B |
C |
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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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符合天津市人事局《关于完善我市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专[2007]16号)文件规定的可不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或适当放宽成绩要求。
根据人事部有关规定,参加国际商务师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中有关语种B级考试。
注:表中“县及县以下”在我市指静海县、宁河县和蓟县。
详细信息:天津市关于2012年度全国职称外语和我市职称古汉语(四部经典)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津人专职〔201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