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能力是衡量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特别是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对外开放不断发展的新形势,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外语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中央批准的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对不同系列、不同职务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外语能力都做出了规定。
凡依据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条例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均应按照《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人发[1998]54号)规定的范围,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外语水平测试。人事部组织的全国统一标准的职称外语考试,采取统一大纲、闭卷笔试的形式进行。
考试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6个语种,每个语种分为A、 B、C三个等级。其中,英语划分为综合、理工、卫生3个专业类别。其它语种不分专业类别。考试主要测试专业技术人员阅读理解外文专业基础文献的能力。报考 人员可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专业工作,任选一个语种及有关类别参加考试。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英语等级考试是由国家人事部组织实施的一项国家级外语考试。本考试遵循“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区别对待、逐步提高”的原则,根据英语在不同专业领域活动中的应用特点,结合专业技术人员掌握和使用英语的实际情况,对申报不同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的英语水平提出了不同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