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考者在开考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试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进入试室,必须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提电话等通讯工具,禁止吸烟。
2、迟到30分钟者不得进入试室,开考后30分钟内不能交卷离场。考试时间结束,应按时交卷。
3、只准带钢笔、签字笔、圆珠笔和字典、词典(不得在字、词典中夹带或笔注与考试有关的任何资料)进入试室,不得带快译通(电子翻译器)和其他报刊、资料、纸张进入试室。
4、开考后,应先按要求在答卷规定位置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如写错准考证号或姓名的,责任自负。
5、不得要求监考员解释试题,如遇考卷分发错漏,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6、用蓝、黑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答题,字迹要工整清楚,如用红笔或铅笔答题,答卷作废。
7、开考后,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等相互借用文具、字典、词典。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偷看或故意让人看答案或交换他人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