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自治区职称外(汉)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2]89号)、《关于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2]90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将办理2015年职称外(汉)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申请手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范围
凡拟参加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且符合职称外(汉)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条件的人员。以前办理过免试且免试申请表保存完好的人员本次不需再办理。
二、职称外(汉)语免试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免予参加职称外(汉)语考试:
1.截止2015年9月30日,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获得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的;
3.援疆专业技术人员;
4.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初级职称者;
5.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会计、统计、经济、审计、体育教练员、播音、群众文化、艺术、档案、文学创作、玉石雕刻和鉴赏、民族服装设计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6.任现职以来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或工作一年(含一年)以上的(以留学证明书或签证为准);
7.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汉)语考试成绩达到自治区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
8.任现职以来独立或合作(排名前三)出版外文专著、译著的,民考民独立或合作(排名前三)出版汉文专著、译著的;
9.取得非本民族语言文字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的;
10.能力业绩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下列人员: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
——自治区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
11.参加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的(中、长期)学员,在特培期间或特培期满后,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免予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截止2015年9月30日,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取得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考试成绩合格的;
4.取得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
5.援疆专业技术人员;
6.参加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的(中、长期)学员,在特培期间或特培期满后,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
四、提交材料及时间
1.提交材料及说明
(1)《自治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外(汉)语免试审批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申请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考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申请表中“所在单位审查意见”一栏由申请人所在学院或部门签字、盖章。
(2)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因学位免考的提交学位证书,因年龄免考的提交身份证。
2.提交材料时间:
(1)提交免试申请材料时间:2015年6月2日至6月12日。
(2)拟参加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人员请将免试申请材料交至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温泉校区文科五号楼330室)。
(3)拟参加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人员以学院为单位由学院负责职称工作的老师提交免试申请材料至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五、其它事宜
1.《关于自治区职称外(汉)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请在人事处网站“规章制度”模块或163网易邮箱收件箱查询,邮箱用户名:xsdzc123456@163.com密码:x123456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月梅、王琪玉4112129
人事处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