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2015年度职称汉语言、民族语文和医古文知识考试合格标准确定如下:
语种(级别) 合格标准 汉语言(高级) 45分 汉语言(中级) 40分 医古文 45分 藏语文 60分
接此通知后,请各有关单位于11月底前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办理证书等相关手续。办理证书需携带考生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