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
及市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62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16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及市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14日—2016年1月6日。
二、考试时间
2016年3月26日上午9:00─11:00.
三、外语考试有关要求及免试条件
(一)考试范围
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133号)规定:
1.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各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应参加职称外语考试,考试合格成绩作为评聘的必备条件。
2.档案、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学创作专业技术人员可选考相应等级外语或古汉语。
3.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专业技术人员应参加相应等级职称医古文考试。
(二)重庆市职称外语考试等级适用范围如下表:
注:中央及其他在渝单位委托评审的参照市属单位等级。
(三)免试范围
评聘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免试:
1.乡镇基层单位人员;
2.在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工作的人员(不含高校、科研单位、三甲医院);
3.主城区以外中小学教师;
4.民营企业人员;
5.从事艺术、体育教练、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
7.业绩突出,达到本系列(或专业)破格申报条件者;
8.具有本科及以上国外学历、学位者(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或取得外语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者;
9.取得博士学位评聘高级、硕士学位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10.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者;
11.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者(以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截止申报当年年底);
12.企业高级技师和技师符合相关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申报评审条件,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者。
评聘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免试:
13.组织选派援外医疗人员、援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14.市、区县属单位在乡镇基层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工程建设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连续一年以上的人员,在基层期间申报评聘职称者(不含高校、科研单位、三甲医院);
15.出国进修一年及其以上或参加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合格者(其中高级对应A级、中级对应B级、初级对应C级)
(四)有关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报考职称外语考试的级别应与其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级别相对应,不得随意拔高或降低等级报考;其合格成绩在评聘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职称时使用有效。
2.专业技术人员从无外语要求的职称系列转评到有外语要求的职称系列,须参加新系列相应级别外语考试;从无外语要求的地区单位调入有外语要求的地区单位,须参加相应级别外语考试才能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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