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关于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评审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问题。
今年我省将继续开展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直接评定高级经济师工作。全市的申报受理工作由市中小企业发展局负责,按规定审核汇总后统一报市人社局。具体申报工作要求见附件4。
(五)关于工程、农业、会计、经济、审计、统计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审问题。
按照省人社厅的安排部署,今年继续开展这几个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在组织推荐申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标准条件,按照规定的程序、申报材料的要求进行申报、审核,确保推荐评审质量。除符合免试条件人员外,其它申报人员必须提供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否则不允许申报。
(六)关于专业技术论文要求的问题。
职称评定是对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能力的一种评价,专业技术论文是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能力的重要体现。《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职称评聘工作中若干政策的通知》(吉人字〔2008〕78号)文件中对有效专业技术论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今年我省将对专业技术论文做出进一步要求,并将在今后逐步规范完善。
1.申报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期内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作者有一定学术价值且发表在本专业较有影响、公开出版的正式期刊上的论文。
2.申报正高级职称,任职期内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作者具有较高学术意义且发表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的论著性论文。
3.侧重学术研究的系列应对科研能力有更高的要求,发表论文期刊要求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论文篇数、字数、质量应做更高的要求。
4.县、乡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论文条件可以适当降低要求,重点测评其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其推广新技术或解决实际技术难题的技术总结、报告可视作论文对待。
从今年起,各单位须对申报人员的论文在“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上进行查询,并将论文查询目录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申报材料上报。
本意见中所涉及的相关表格可在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下载。
附件:
1.吉林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程序;
2. 2010年副高级及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通过)人员一览表(样表);
3.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评聘)统计表(样表);
4.2010年吉林省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级经济师评定工作的有关规定;
5、评审结果报告单;
6、2010年全市职称评审申报投档日期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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