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业绩贡献公示结果一式一份。在材料上报前,由用人单位对本单位申报人员进行业绩贡献公示,组织申报人材料展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公示格式)。
12. 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一式三份。综合推荐材料由推荐单位据实撰写,要求内容客观、翔实、准确,文字精炼,不超过1500字。主要反映申报人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学识水平、业务技能、主要工作成绩、年度考核结论和本周期继续医学教育完成情况等内容。推荐单位应按照附件1的标准(政治思想满分10分),务必对申报人政治思想进行评分。凡不按要求的,以零分计算。综合推荐材料应有本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每份综合推荐材料之前须附上《四川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综合信息表》,此表即个人在网络申报时填写的基本信息表,下载打印即可。 医学
全在线
www.med126.com 13.申报副高级职称的人员需提交《四川省卫生专业副高级职称理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外语、计算机、卫生专业理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到基层定期工作考核表》或《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免锻炼登记表》、业绩贡献公示结果需统一装订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封面后以便审查。
市(州)卫生局,省级有关厅(局)和厅直属单位应严格审查外语合格证或确认通知书、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省卫生专业副高级职称理论考试合格证、身份证原件,并在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上加盖审查部门公章;其它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继续教育手册、基层锻炼表等)须由各申报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复印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须对申报人所填写的内容进行逐项审查,明确签署内容是否真实和是否同意推荐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所有材料统一规格为А4纸尺寸、双面印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律用省职改办统一印制的标准表格式样。所有材料中的印章须为红色。因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评审的,责任自负。
www.med126.com (四)所有评审材料按下列专业分类注明在档案袋上:
1.内科专业;
2.外科、麻醉专业;
3.妇产专业;
4.儿科专业;
5.口腔专业;
6.眼科;
7. 耳鼻喉专业;
8.皮肤病与性病专业;
9.病理、临床检验专业;
10.肿瘤专业;
11.医学影像、康复医学专业;
12.护理专业;
13.预防医学专业;
14.临床药学、药检专业;
15.计划生育专业;
16.急诊医学专业。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必须用标准
牛皮纸档案袋妥为包装,每人一袋。每份档案袋上贴《
材料目录》一份,并填写所在单位、个人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
(二)申报材料由市、州卫生局和省级各厅(局)统一填写申报人员登记名册,统一一次性报送。
(三)所有申报材料应由专人报送,当面清点,完备手续。
(四)漏报、迟报材料的,责任自负。
(五)
材料报送时间。
五、其它事项
(一)任职时间计算到2010年12月31日,任职年限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
(二)评审经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字费[1999]265号)规定,申报参加全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须缴纳评审费240元;需要答辩的人员须交答辩、评审费320元。
www.med126.com (三)评审材料不齐或未按规定要求按时报送以及手续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
(四)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报材料一律不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五)四川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四川省卫生厅人事处,评审申报材料收取具体事务由四川省卫生人才交流中心承担。
(六)评审结论将在四川省人事厅( www.scrs.gov.cn)、四川省卫生厅(www.scwst.gov.cn)网页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的由省职改办发文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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