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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重庆考区考务工作细则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0-12-21 高级职称考试论坛

第四章   考试工作人员
第十六条  考试工作人员按专职、兼职相结合的原则,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考点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各考场设主考1人,副主考1-2人,考场主考、副主考由考点聘任并报考区备案,监考员及考场其他工作人员由主考聘任,并报考点备案,机考系统管理员由机考机构中参加了系统管理员培训并取得了证书者担任,巡视员、巡考员由考区、考点所在地卫生、人事行政部门人员或考区、考点办公室工作人员担任。
第十七条  考试工作人员应具备考试业务工作经验,熟悉考试工作程序。由考点作出培训计划,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要求,使考场真正做到五落实、七交代、四清、四不、三全、两准确。五落实:领导落实、组织落实、岗位培训落实、执行政策落实、岗位人员落实;七交代:交代考场布置和座位号的编排、交代监考人员的分工、交代考场信号、交代考试的工作程序、交代部分课程考试的特殊要求、交代密封装订试卷的方法及要求、交代违纪处理办法等;四清:清考室墙壁、清窗口、清黑板、清课桌抽屉;四不:试卷和答题卡装订顺序不乱、数量(页码)不缺、封条不歪斜、卷袋不破损;三全:考生证件全、实到考生签名全、试卷和答题卡收发页码和数量全;两准确:应考、实考、缺考人数与《考场记录单》填写准确、对违纪考生情况填写及处理准确。考试1周前必须培训完毕,未经培训的考试工作人员不能上岗。
第十八条  考试工作人员必须执行回避制度,如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考试,应主动申明,不得参加当年度的考试工作。

第五章   考试实施
第十九条  考前准备
(一)考试期间,考点负责人安排专人昼夜值班,设立值班电话,并将电话号码和值班人员名单于考试前1周报考区。
(二)纸考前1天,由考场工作人员负责布置考场,考场布置一定要达到考场布置要求,并将考生座位号贴至考生用桌左上角,黑板上板书规定的内容。考点组织巡考人员对考场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检查无误后封场,并拉警戒线。
(三)机考前5天,机考机构凭考点下发用户名、密码和USBKey登录中心服务器(www.21wecan.com.cn)下载网关,并在各考室安装机考三端程序(服务器、监考机、考试机),与考点考务人员一起检查考室内可用计算机数量、机器配置、网络情况、供电情况等,由系统管理员调整计算机时间、固定IP地址、杀灭病毒等。
(四)机考前1天,系统管理员凭考点下发的系统管理员密码登录开启网关及各考室服务器,打开考试机,进行考试数据下载,并通过网关和考试机检测下载情况,张贴座位号,设置备用服务器,由考点考务人员检查无误后封闭考场。
(五)考试时所需要的资料、表册和用具,如考室编号、考生一览表、2B笔、铅笔刀、胶水、考试工作人员标志牌等,要按需备齐。
第二十条  考试实施
(一)各考场要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纪律》、《主考、副主考职责》、《监考人员守则》、《系统管理员守则》、《巡视规则》等(见附件),对考试中的偶发事件要及时汇报,妥善处理,严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考试期间,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巡视员、巡考员、主考、监考员、系统管理员、工作人员等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必须佩带由考区或考点统一制作的标志牌。
(三)考试期间对违纪人员要作出妥善处理,并记录作弊事实,由监考员填写考场记录单并签名,考点要及时向考区报告考生作弊情况。
(四)各考点要严格按照《试卷交接清单》整理、清点各考室返回的试卷、答题卡,保证卷卡数量准确无误。机考应查看核对系统提供的应考、缺考、交卷人数等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确认缺卷数是否为“0”。
(五)每科考试结束后,考点要向考区汇报考试情况。
(六)考区选派巡视员监督、检查考点考试组织情况,并按照考点考核办法作出相应评定。
(七)备用试卷、答题卡的使用
    考试过程中,考生使用的试卷和答题卡如有缺页、破损问题,经考区同意,考点可以使用备用试卷替代。考生因报考专业、级别错误需使用备用卷的,经考区同意后启用,如需启用考区值班卷的,需经考区同意后,传真至考点使用。备用卷使用情况由考点在考试结束后报考区,考区汇总后报卫生部。考生自行损毁试卷或答题卡,以及不按要求答题造成试卷或答题卡损毁的不予更换。
(八)考试各单元间歇时间,考场必须封存,考生不得入内。
(九)考试期间,考点可请当地公安、纪检、监察、保密等部门派人协助考试工作。

第六章   考试专业物品的运送、交接和保管
第二十一条  各考点根据考区的统一安排,派2人以上(考点负责人和机要员)和1名公安人员,持考点所在卫生行政部门介绍信,并自备防水包装袋和专车,到考区指定地点领取考试专用物品。交接时必须履行交接手续,交接双方均不得少于2人。双方对试卷种类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数量及机考专用物品盒进行清点核对,对包装和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合格后由双方在交接单上签字,同考区巡视人员一道将其押送至考点,并立即存放在专用保密室内(没有专门保密室的考点,必须将试卷存放当地机要局)。运送途中,必须确保全程卷(机考用品)不离人,与专用物品运送无关人员不得搭乘押运车辆。
第二十二条  保密室及保险柜的钥匙须由两人以上分别保管,并派人昼夜值班,在任何情况下,值班人员都不得少于2人;考试当天将专用物品运往各考场时,必须由考区巡视人员、考点工作人员共同押送,纸笔考试下午使用的考卷要进入考场保密室,并要求有两名工作人员负责值班;考试专用物品由考场保密室运回考点保密室时,与考点保密室运往考场保密室措施相同。值班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履行交接班手续。
第二十三条  考试专用物品由考区集中保管,考试开始前,考点保存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天。开考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拆封考试专用物品袋。一旦发生试题泄漏等事故,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隔离知密人员,严防扩散,同时电话报考区考试办公室,并迅速查明原因,向考区考试办公室作出书面报告。
第二十四条  考试结束后,考点机要员整理、清点本考点全部考试专用物品,经考点负责人检验后在2日内派专人专车押运至考区。
第二十五条  每批次机考结束后,在得到考区的确认后,机考机构在考点的监督下,卸载考务系统,并逐一检查。在纸考结束4周后由考区进行试卷销毁。试卷的销毁必须到保密销毁点进行销毁,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存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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