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2010年吉林省“村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项目”返乡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乡(镇)党委
负责人姓名: 职务:
乙方:被推荐人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吉林省“村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乙方自愿报名,甲方推荐,经县(市、区)和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后,成绩合格者到高等院校学习,现就学成返乡服务有关事宜协议如下:www.med126.com
一、甲方推荐乙方到高校学习,学习期间交纳的学费、书费、宿费由财政承担。
二、甲方在乙方学习期间保证其在村里的待遇不变。
三、乙方学习期间必须认真学习,完成学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四、乙方毕业后,返回原所在村服务至少5年。
五、违约责任。乙方毕业后不按照协议回原所在村履行服务义务或没有完成服务期限的,要返回国家支付的培养费用。
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通过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乙方和乙方所在的县(市)、市(州)卫生局各存一份。省卫生厅项目办公室备案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