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人事局、卫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人事局、卫生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黑人发[2008]8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和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水平能力测试
(一)时间、地点安排
1、报名时间、地点:2008年7月23--25日;省卫生学校(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安街72号)。联系人:张 艳;联系电话:0451-55666931。联系人:王 越;联系电话:0451--85971010。
2、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08年8月11--12日;省卫生学校。
3、测试时间、地点:2008年8月23日;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领取成绩单时间、地点:2008年8月29--30日;省卫生学校。
(二)测试方式、内容
水平能力测试采取开卷笔答的方式,测试时间为2小时。测试内容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理论、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实践能力。
(三)测试成绩使用www.med126.com
测试达到本学科合格标准,由省人事厅、省卫生厅颁发合格成绩单,成绩当年有效。
(四)报名所需材料
1、《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
2、职称证书、 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3、有效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书;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一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6、测试报名汇总表二份及U盘(由各主管部门提供)。
(五)测试收费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报考费35元(其中报名费15元,考务费20元)。
(六)资格审查程序
参加水平能力测试的人员,要认真填写《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一份,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卫生厅进行资格审查,具体程序如下:
1、卫生部门所属医疗卫生机构:
县(区)卫生局直属单位人员,报县(区)卫生局审核,合格后逐级报县(区)、市(地)人事局审核,合格后报省卫生厅资格审查。
市(地)卫生局直属单位人员,报市(地)卫生局审核,合格后报市(地)人事局审核,合格后报省卫生厅资格审查。
省卫生厅直属单位人员,报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合格后报省卫生厅资格审查。
2、其他部门所属医疗卫生机构:www.med126.com
县(区)直单位人员,报主管单位审核,合格后逐级报县(区)、市(地)人事局审核,合格后报省卫生厅资格审查。
市直单位人员,报主管单位审核,合格后报市(地)人事局审核,合格后报省卫生厅资格审查。
省直单位人员,报主管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省卫生厅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