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各企事业单位必须建立和实施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制度,将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做为专业技术人员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将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制度化、规范化。凡未建立考核制度的单位,不能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第十二条 健全业务考绩档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结果要记入业务考绩档案。工作调动时,业务考绩档案在遵守有关保密规定的前提下随人事档案转移。
第十三条 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必须按规定由人事(职改)部门向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或任职条件审定机构提交拟评定人员业务考绩档案材料,凡未建立业务考绩档案或未提交业务考绩档案材料的不予受理。
第十四条 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个人总结按考核内容分解,从四个方面进行:被考核人的岗位职责和年内的目标任务;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本年度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经验或教训;今后的工作打算和努力方向。总结时,要填写好《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考核情况反馈后在“被考核人意见”栏内签名,否则考核结果视为无效。
2、公开述职。召开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述职大会,被考核对象在会上进行公开述职。
3、群众测评。根据被考核人述职情况,按照年度考核测评标准规定的内容进行量化测评。
4、确定等次。单位考核小组根据测评结果,并结合平时考核情况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得分90分以上者为优秀等次;70—89分者为合格等次;60—69分为基本合格等次;59分以下者为不合格等次。总分在90分以上的人数多于单位按比例应评“优秀”人数,可按得分从高到低的排列,从高分者中优中择优,评出优秀等次人员,剩余的确定为合格等次。
对考核优秀者,要在本单位内实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一周,公示期限内如对优秀等次的人员有异议,可以向本单位考核小组反映。www.med126.com考核小组要根据公示结果,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审核复议。考核小组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要严格保密,并向反映人通报调查结果。对事实不具体的匿名举报可以不予受理。
5、反馈。考核结果要书面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如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本单位考核小组或单位主管领导申请复核,考核组织应及时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对复核意见不服,可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诉。
6、材料归档。考核结果得到被考核人确认后,由所在单位将其《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工作总结一起建立业绩考核档案(专业技术人员档案由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的,可直接装入本人业务档案)。
第十五条 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行政领导,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组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