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〇一〇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公共课程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卫生代理单位及个人: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二〇一〇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程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淄人社发〔2010〕3号)要求,并结合卫生系统实际,现将2010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程报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科目
今年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依托“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培训网”,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公共课目培训实行菜单式培训,开设《新医改政策导读》等13门公共科目,其中《新医改政策导读》为2010年卫生技术人员专业必修课,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已往年培训情况从中增选其它科目参加培训。经考试综合成绩合格每门计20分(已学过的课程不能重复报名,否则系统无法记录学分,考试未及格科目可重新选择考场参加考试,只扣除考试费用)。
二、组织实施
(一)报名流程
1、各专业技术人员于2010年5月10日前到本单位人事部门办理报名手续。
2、2010年5月11日前,各单位将本单位汇总的报名人员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科目)、继续教育信息磁卡连同报名费一并报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报名充值手续。
3、未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培训网络化管理系统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先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录入个人信息后再由单位统一到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报名、制卡、缴费手续。
4、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人员即日起至5月11日前可直接携带本人身份证、继续教育信息磁卡到中心办理报名缴费手续;未创建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培训网络化管理系统个人账户的代理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创建个人账户、继续教育信息磁卡(创建个人账户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
(二)选课流程
今年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选课流程保留了选报科目确认功能,在确认之前可以更改所选报科目。
专业技术人员本人或第四级单位管理员可以分别用各自账号登陆系统为考生选择培训科目,如果学员个人资金账户中资金余额满足选课要求,可以进行科目确认并扣费;报名点管理员在收取参训人员所交费用(即为参训人员充值)后,也可以确认参训人员所选报科目并从其资金账户中扣费。
参训人员可以先选课再交费、确认,也可以先交费再选课、确认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但是参训人员所选培训科目未经确认则无效,且不从其资金账户中扣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