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推广项目
推广项目是为了适应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培训,以及面向体在职卫生人员开展的培训需要(如职业道德法规教育),由卫生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组织和批准的项目(包括现代远程教育项目)。
4、市级Ⅰ类:
市州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二)Ⅱ类学分
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四、学分计算方法:
(一)Ⅰ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国家级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经考核合格者,按每3小时授予1学分;主进人按每小时授予2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医学 全在.线提供
2、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经考核合格者按每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6学分。
3、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含计算机网络继续医学教育)和推广项目按课件的学时数每3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5学分。
4、省级学(协)会举办的学术年会,每次授予3学分。
5、市(州)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公布的项目,按每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5学分。
(二)Ⅱ类学分计算方法
1、自学笔记: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知识,应先定出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后执行,写出综述,在科室交流,每2000字授予1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2、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制定或指定的教材、杂志、音像、光盘等,由市(州)以上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安排进行学习。学习后经市(州)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考核,按规定的学分标准授予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3、经单位批准,凡到上一级单位专业进修(含出国培训)1~5个月,经考核合格者,每月授予5学分;进修6个月及以上,经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当年规定的25学分(不区别Ⅰ、Ⅱ类学分)。
4、在刊物上发表论著和综述,按以下类别计算学分:
第一作者-第二作者 |
国外刊物 10-9学分
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或
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 6-5学分
省级刊物 5-4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