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2011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连卫科〔2011〕1号
连医会〔2011〕1号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连云港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经申报、评审,认定2011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共94项(见附件)。为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提出要求如下:
一、各项目主办单位及负责人要严格执行继续教育项目管理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的编号、名称、学分等信息,不得任意删减项目内容和学时。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二、项目承担单位及负责人要按照计划及时开班,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对未按时完成项目的单位,年底考核时扣分;对未按时完成项目的负责人,暂停下一年度申报项目的资格。
三、项目承担单位及负责人要在项目完成后3日内,将总结、教材、学员名册、日程安排、试卷、学分发放、项目执行情况表等材料报送市卫生局科教处,以备市人事部门考核评估。
四、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鼓励、组织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相关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专业和岗位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形成浓厚的学风,促进我市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