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情况,对照省的职称政策和相应专业资格条件要求,认真、客观、如实申报。凡未如实申报和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今年申报(或评审通过)的资格,从下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并视其情节在全省范围进行通报批评。
(二)申报人应提交的评审材料
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2。
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3。
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4。
(三)申报人可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hldj.gov.cn)“下载专区”下载“评审一览表”中的相关表格,并按要求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评审材料(过后不补),送单位审核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