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广东省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粤人社发〔2011〕12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今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时间
(一)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省直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评审材料的时间为8月16日至9月15日。
省高级统计师、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分别待《高级统计实务》、《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公布后,另文通知。
各市县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评审材料的时间为8至10月,具体时间由各市和顺德区确定。
(二)全省各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于10月份开展评审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www.lindalemus.com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专业组评审于11月前完成,并于11月30日前向我厅报送相关材料。
(三)继续开展正高会计师、中学正高、小学副高和深圳市知识产权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由职称主管部门和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另文通知。
二、申报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医学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
(一)今年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执行1998年以来省颁布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其中地质勘查工程、轻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仍执行《广东省地质勘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08〕184号)、《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08〕185号)。
(二)学历、资历条件执行《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职称外语条件执行《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计算机条件执行《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76号)。
(三)省外来粤人员在我省申报晋升的,考虑到《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粤人社发〔2010〕306号)实施的过渡需要,今年对该文第十三条“省外来粤人员须经确认取得我省的专业技术资格后,方可在我省申报评审晋升”的执行不作硬性要求。
(四)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严格执行原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说明》(人职发[1991]17号)和原省人事厅《关于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问题的批复》(粤人函〔2005〕301号)、《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等有关规定。
(五)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两个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按《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评审委员会组成医.学,全 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
(一)高、中级评委会组成
严格执行《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暂行办法》(粤人发〔2003〕101号)、《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的规定,及时增补新的评审委员,报我厅备案。评委须随机抽取产生,主任委员相对固定,组成今年度评审委员会。今年高级评委会抽取地点原则上安排在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广州、深圳高评委会随机抽取地点原则上安排在市人社部门抽取。
(二)初级评委会组成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评审工作需要,按管理权限及时调整初级评委会组成人员,保证评审工作正常开展。
四、申报、审核和评审要求
(一)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情况,对照我省职称政策和相对应的专业资格条件要求,认真、客观、如实申报。凡未如实申报和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核实,按省有关职称政策规定处理。
申报人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中心(网址:www.gdrst.gov.cn)下载申报评审用表,并按要求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评审材料(过后不补),送单位审核和公示。
在提交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在现工作单位缴交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复印件一律无效。缴交社保单位和申报单位不一致的或不连续的,不得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