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他要求
(一)用人单位要充分发挥在职称评审工作中的作用,严格推荐程序,不得走过场,特别是做好能力业绩考核和论文答辩,要确保推荐人员的能力符合要求。要结合单位人员聘任情况适度控制申报人员数量。
(二)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进行期刊数据库检索,对无法进行检索的论文或检索结果不一致的一律不得提交。申报人员要根据工作实际,选择并提交解决疑难病例和重大技术问题的实例,用人单位要根据病历和相关工作进行审核,防止编造案例现象的发生。
(三)申报人员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审核记录表》。各级审核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签字,要杜绝弄虚作假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对审核情况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按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对申报材料不全或未按要求报送的,不另行通知申报人员补齐材料,一律视为不符合评审条件,不予上会评审。
(五)对未列入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目录的专业,仍按照原自治区卫生系列职称评审条件采取评审的办法确认其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六)《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可从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附件所列表格可从宁夏卫生网下载。
(七)各市、县(区)及区直、厅直各单位将申报评审材料报送卫生厅人事与老干部处,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附件:下载
1.专业技术人员能力业绩情况登记表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述职登记表
3.解决疑难病例和重大技术问题的实例表
4.论文答辩登记表
5.继续教育考核登记表
6.城市医师支援基层工作鉴定(免于基层工作审批)表
7.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际工作能力考核表
8.职称证书打印表
9.201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情况表
10.2012年度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人员信息总表
11.公示文件(样本)
1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审核记录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