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主任医师
(一)必备条件(省级、设区市级要求5条,县级要求4条)
1、熟练掌握慢性胃炎、消化性溃疡、肝硬化和急性胰腺炎的病因、发病机理和诊疗新技术。
2、能熟练正确地救治急性消化道大出血、肝性脑病、重症急性胰腺炎、炎症性肠病的严重并发症(中毒性巨结肠、急性弥漫性腹膜炎等)。
3、能独立诊治消化专业的复杂疑难病症,如:腹痛、腹泻、腹水、腹部肿块、黄疸、急腹症和消化道出血。
4、能及时掌握消化系统疾病的诊治指南,并正确地指导下级人员和单位规范地运用。
5、熟练掌握胃镜、肠镜的检查技术。
(二)选择条件(省级、设区市级要求8条,县级要求6条)
1、熟悉胃癌、结肠癌和肝癌等消化道肿瘤的早期诊断技术。
2、熟练掌握幽门螺杆菌感染的诊断方法和治疗方案。
3、熟练掌握各种消化内镜检查和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及并发症处理。
4、熟练掌握内镜下胃、肠息肉切除技术。
5、熟练掌握非食管静脉曲张破裂出血的急诊内镜下药物注射或电凝止血技术。
6、熟练掌握食管静脉曲张破裂大出血的抢救技术:三腔二囊管置放。
7、熟悉消化道狭窄的内镜下扩张术或内支架置放术。
8、熟悉胰胆疾病的内镜诊疗技术:ERCP或ENBD。
9、熟悉超声或CT引导下肝脏、胰腺囊肿引流技术。
10、熟悉选择性腹腔动脉造影术。
(三)工作质量
担任本专业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担任4次病房的主治医师的工作,每次不少于6个月,主管或负责主治的病例诊断符合率、治愈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指标达到省内或本地区先进水平,无重大医疗差错和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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