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伤专业
(一)必备条件(省级、设区市级)
1、成功治愈烧伤面积50%以上的病人,同时三度烧伤30%以上,主任医师必须成功治愈烧伤面积80%以上,同时三度烧伤50%以上的病人。
2、成功救治中度吸入性损伤病人,主任医师必须成功治愈重度吸入性损伤的病人。
3、掌握特重烧伤合并1个或1个以上脏器功能不全的救治。
4、能组织成批烧伤病人的救治。
5、能正确指导下级单位和人员开展所掌握的技术。
(二)选择条件(省级:主任医师要求5条,副主任医师要求3条;设区市级:主任医师要求4条,副主任医师要求2条)
1、能完成和指导特重烧伤切(削)痂植皮术。
2、能完成微粒自体皮、大张异体(种)皮混合移植术。
3、能完成复杂烧伤疤痕挛缩畸形整形手术(手、面、颈或腋窝疤痕)。
4、掌握脱细胞异体(种)真皮或大张自体皮移植术。
5、掌握特殊部位深度烧伤创面处理。
6、掌握皮瓣或皮管移植术。
7、掌握有理皮瓣移植术或游离大网膜移植术。
8、掌握血管移植术。
9、掌握血管植入、皮瓣预构术。
(三)工作质量
担任本专业主治医师工作期间,具有娴熟的技术操作能力,能完成本专业较大、较复杂的手术;从事病房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2年;能承担二线值班并独立进行院内会诊;能解决下级医师在本专业范围内遇到的常见疑难问题;主管或负责主治的病例诊断符合率、治愈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指标达到本地区先进水平。
担任本专业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具有娴熟的技术操作能力,能完成或指导完成本专业较大或复杂疑难手术;能独立处理并指导下级医师完成本专业复杂、疑难病例的治疗;主管或负责主治的病例诊断符合率、治愈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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