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内科专业
主任医师
(一)必备条件(省级、设区市级要求5条,县级要求4条)
1、严重窒息状态及窒息后各种并发症的诊治。
2、难治性癫痫、癫痫综合症的诊治。
3、闭塞性细支气管炎的诊治。
4、嗜血细胞综合症的诊治。
5、肥胖症及糖耐量异常的诊治。
(二)选择条件(省级、设区市级要求8条,县级要求6条)
1、视频脑电图的应用。
2、床旁血液净化术。
3、电复律除颤术。
4、儿童感觉综合发展能力的评定。
5、肺功能检查技术。
6、内窥镜检查技术。
7、静脉高营养疗法。
8、胰岛素泵的应用。
9、有创或无创机械通气技术。
10、心导管及心血管造影术。
(三)工作质量
担任本专业副主任医师期间,每周主持医疗查房至少2次,从事病房副主任医师工作不少于2年,能指导下级单位、下级医师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解决本专业范围内的常见疑难问题;诊断正确率、抢救成功率及医疗技术达省内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