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主任医师
(一)必备条件(省级、设区市级要求5条,县级要求4条)
1、熟练掌握牙体、牙列缺损的一般修复理论和技术(冠、嵌体、固定与活动义齿、全口义齿),且效果好。
2、熟悉与口腔修复学相关的生物力学、材料学基本理论和技工工艺学理论。
3、对复杂牙体缺损,牙列缺损和牙列缺失能作出正确设计,修复后并发症少,远期效果好。
4、掌握金属铸造技术制作修复技术。
5、掌握烤瓷修复技术。
(二)选择条件(省级、设区市级要求8条,县级要求6条)
1、能开展嵌体修复术(金属嵌体、树脂嵌体和瓷嵌体)。
2、能开展各类全冠修复术(金属全冠、烤瓷全冠、树脂全冠)。
3、能开展各类铸造桩核技术,修复牙体缺损。
4、能开展各类铸造技术修复牙列缺损。
5、能开展无牙颌全口托牙修复术。
6、能开展覆盖义齿修复术。
7、能开展即刻义齿修复术。
8、能开展各类活动义齿修理术(加卡环、加假牙、重衬术)。
9、能开展松牙固定术。
10、能开展颌垫治疗术。
(三)工作质量
担任本专业主治医师工作期间,具有熟练的技术操作能力,能完成本专业较大及复杂的手术,医疗技术达到本地区先进水平。
点击查看:江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