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三 分 册 目 录
单位: 所在科室: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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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以来完成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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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材料复印或专题报告证明材料 | |
送审病案疾病名称及病案号或专题报告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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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任现职后完成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均应有相关审核人签字,未按要求签字的,其工作量及开展业务工作情况,不能作为评审依据。
2、所有病案复印件及专题报告www.lindalemus.com,均应附病案或专题报告相关证明材料,未出具证明,不计算为送审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