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头市公务员局,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人事处,各有关高评委办事机构,自治区各直属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
现将《2012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尽快部署,确保今年职称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二0一二年三月九日
2012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
2012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为指导,以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社会化人才评价机制和客观公正的选拔机制为目标,以重水平、重业绩、重创新为政策导向,结合全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实际,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完善政策,加强管理,为更好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科学发展、富民强区提供制度保证和人才支持。
一、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相关政策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范围、程序,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内人发〔2004〕4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行办法》(内人发〔2005〕32号)的规定执行。
(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条件,继续执行1993年以来颁发的各系列相关文件.其中有新修订的,执行修订后的评审条件医学.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自治区高等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修订)>的通知》(内人社发[2012]17号)执行;自治区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修订)>的通知》(内人社发[2012]35号)执行。
(三)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职称外语考试暂行规定》(内人发〔2007〕6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暂行规定》(内人发〔2007〕61号)的规定执行。
(三)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内人社办发〔2012〕31号)执行。继续教育证书审验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继续教育基地统一到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办理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验证人员花名册一份。申报人员的材料中,须提供继续教育审验卡原件和近三年继续教育证书相关页的复印件。
(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论文的要求,按照各系列评审条件执行。不但要符合论文的数量和层级,而且必须是在经国家或自治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发表在刊物增刊、专刊、刊、特论文集以及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在旗县及以下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提供的论文是否发表不再作为硬性要求,注重其实际工作经历和业绩。
(五)下列地区(不含所属乡镇)的工作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其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论文不能按照旗县政策执行: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玉泉区、回民区、赛罕区;包头市东河区、青山区、昆都仑区、九原区、稀土高新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满洲里市;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通辽市科尔沁区;赤峰市红山区、元宝山区、松山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海市海渤湾区、乌达区、海南区;大兴安岭林管局局机关及直属单位。
(六)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中,凡表述为“大学本科毕业,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五年以上”的,改为:“大学本科毕业满5年,并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以上”;凡表述为:“大学专科毕业,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七年以上”的,改为“大学专科毕业满7年,并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满7年以上”。
各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中,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年限要求类比上述规定。
(七)博士学位获得者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职务)两年以上,可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资格(职务)两年以上,可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对其获得博士学位的时间不做硬性要求。
(八)卫生系列中蒙医(药)学徒出师人员申报主任医(药)师条件为:中蒙医(药)学徒出徒(有当时旗县级卫生主管部门的证明)后,连续从事中蒙医(药)工作三十年以上,并取得副主任医(药)师资格五年以上;申报副主任医(药)师条件为:中蒙医(药)学徒出徒(有当时旗县级卫生主管部门的证明)后,连续从事中蒙医(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并取得主治医师(主管药师)资格五年以上。
(九)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学历、资历年限和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单取得时间截止到2011年底;论文等各项业绩成果、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单、继续教育审验卡取得时间截止到2012年4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