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海南省护理卫生正高级职称资格评审条件:
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期间,至少有1项省、部级科研立项课题1项(第一负责人)。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人员,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期间,至少有县市级科研立项课题1项(第一负责人)。
全面掌握护理专业的基础理论与专科知识,精通护理学某一专科领域的基础理论和技能,并有所专长。在本专科护理方面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及高深的造诣;能正确、熟练地组织、指导护理及配合医生抢救危重病人。具有较高的解决护理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的综合能力,能承担院内外的护理会诊。能全面负责管理范围日常工作的质量监督、控制。任期内主持护理查房和护理疑难病案讨论或组织参与危重、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定及实施工作平均每年不少于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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