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人社秘〔2012〕245号
各县(市)、区人社局,开发区人事劳动局,瑶海区委组织部,市直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统一要求,结合合肥市实际,现就我市201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2年度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我市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报批工作于年底前完成。
申报评审安徽省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间以各省直业务主管厅局评审工作通知为准,《2012年度安徽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一览表》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及岗位要求
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有关单位在组织申报推荐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合肥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细则(试行)》(合人发[2008]223号)的相关规定,经个人申请、用人单位审查同意并公示后逐级上报,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对所审查的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对不符合申报资格条件和程序的人员一律不得上报。
破格、转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须经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同意后,报相关系列评委会。
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要强化岗位管理,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制度紧密衔接,要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须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合肥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内申报资格核准表》见附件3。
三、申报地点
我市评审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报送合肥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中心(地点:阜南路人才大厦8楼,咨询电话2674267),其中部分系列报相关部门,《2012年度合肥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一览表》见附件2。
凡需委托省相关高评会评审的,应在该高评会规定的申报截止时间提前3个工作日,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将申报材料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地点: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13楼1312室,咨询电话3536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