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办法。单位组织推荐时,要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具备条件的单位由7人以上同行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评议组(或专家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列(专业)相一致,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推荐评审相应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严格条件标准。各系列(专业)高、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和主管部门,要坚持国家颁布的本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评审条件》标准,并根据
《山西省人事厅关于深化职称改革的若干意见》(晋人字[2004]62号)精神,结合本地、本系列(专业)职称工作的实际,拟定具体的评审安排意见。制定评审条件时,要在合理分类的基础上,坚持以能力、业绩为导向,就专业能力、工作业绩、学术水平等方面提出具体标准。所定标准条件,既要符合不同岗位工作实际,又便于量化操作,同时要能对不同专业岗位人员起到激励作用。
各评委会办事机构要明确本系列(专业)论文发表的有效期刊、杂志。凡申报时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都要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进行检索、验证。申报者在上报评审材料时须将学术刊物、著作与网上检索页一同附上,并加盖单位人事(职称)印章。未经互联网上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不得在评审条件规定量化业绩内计算,只能作为参考条件。各单位、各职称工作部门在评审时须严格掌握。
3、努力提高专业答辩的质量和水平。各系列(专业)在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同行专家的评判作用,以能力、业绩、学术水平评价为重点,把专业答辩工作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严格执行
《山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规则》(晋人职字[2006]30号),实行答辩论文评判及专业答辩命题匿名制、现场答辩公开进行的办法。实行考评结合的系列在答辩过程中,应把重点放在答辩论文的学术水平评价和专业个性题答辩上。答辩总成绩的构成,按答辩论文学术水平评价成绩和专业个性题答辩成绩5:5掌握。专业组答辩综合结果要严格把握,优秀比例不得突破30%,差的比例,即应淘汰比例不得低于10%。否则专业组答辩结果不得提交评审委员会医学.全在.,线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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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评审质量,严格评审标准,坚持好中择优,各系列(专业)高评会的评审结果,即通过率,原则上应掌握在80%左右。相关负责人员和高评委的专家要认真负责、严格控制。
参加上年度评价答辩未通过者,以后再申报参评时提交的答辩论文须为符合要求的新发表论文。参加上年度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未通过者,若无比较明显新的专业工作业绩,本年度一般不予接受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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