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卫〔2012〕153号
转发关于2012年度全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2012年卫生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杭州市卫生局“关于2012年度全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杭卫发〔2012〕14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单位要做好审核工作。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掌握评审的相关文件、政策精神,认真审核申报材料,重点把握如下几个方面:
1.审查申报材料的合理性:学历是否为本专业学历,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执业类别与执业范围的规定,申报专业和考试专业及实际从事的专业是否相符等。
2.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报材料是否与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聘任年限、论文、工作业绩、年度考核等客观事实相符。
3.审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申报的基础材料、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科研材料等是否完整提交,是否将不合格论文填入论文栏,是否将未开展或未立项的课题填入科研栏目等。提交的表格栏目是否遗漏。
4.审查申报材料的时效性: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的时效是任现职开始截止到2012年6月30日。其前或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发表的论文;其后考取的计算机模块合格证、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取得的学历(学位)证及执业资格证等,不得作为2012年评审的有效材料。
对不合要求的评审材料不予上报。对提交弄虚作假等不实材料的,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
二、继续做好单位考评小组评议工作。要严格把关,客观公正,统一标准,一视同仁的进行评议投票,对个人提交的评审材料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写明投票情况。非二级及以上医疗单位的申报人员由区卫生局统一组织的考评小组集中评议投票,推荐结果作为“单位推荐意见”。
三、做好公示工作。上报材料前要按规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四、各单位(管理站)7月3日前将正高(包括社区正副高)材料、7月15日前将副高材料报区卫生局职改办,逾期不再受理。
五、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申报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报评的有关政策要求、程序要求、材料要求、时间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