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2年中医药专业医学高级职称评审经费及其他注意事项
(一)任职时间计算到2012年12月31日,任职年限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
(二)对于本文规定的申报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的年限,均从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开始计算,累计计算至申报当年的12月31日。
(三)在我省“乡镇卫生院”、“艰苦边远地区”、“边远山区”、“贫困山区”工作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调离这类单位或地区后,不再享受有关倾斜与特殊政策的待遇。各类地区的界定范围详见附件。
(四)评审经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字费〔1999〕265号)规定,申报参加全省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须缴纳评审费240元;需要答辩的人员须交答辩、评审费320元。上报材料时一并交清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五)评审材料不齐或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或手续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
(六)评审未通过者,一律不复议,其所报材料均不退,请申报人员和单位妥善保留原始材料。
(七)评审结果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和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网页公示10天。
(八)四川省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