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四川省申报基层卫生系列高级技术资格评审答辩地点
四川省卫生系列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将按照卫生部颁布的《临床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预防医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和《护理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开展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1.凡申报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的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答辩。答辩以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申报人的基础知识、专业理论、临床实践能力等。
2.答辩报到时间:2012年12月3日,答辩地点:成都京川宾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