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卫生局2013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3〕2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该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于2013年2月18日至2月23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lindalemus.com/rencai/)进行预报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2月21日-27日(逢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考生须将相关报名资料交所在单位,由单位统一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确认。
(三)确认受理单位:市卫生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点:东区长江路70号中山市卫生局四楼,电话:88360803、88360658。
二、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第1页:《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
(二)第2页:《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审核材料清单》,各栏目内容必须经所在单位核对属实,并加盖公章。
(三)第3页: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第4页: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第5页:执业证书复印件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
1.凡申报临床、中医、口腔、公卫类(正、副)主任医师资格的,必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报考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与《医师资格证书》的执业类别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相一致。
2.申报(正、副)主任护师的,必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及其注册页的复印件。
(六)第6页:其他材料。
三、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所有报考者须提交的个人材料医学全在.线提供。
(二)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考人员名册(附件1)。
(三)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考收费单(附件2)。
(四)民营医疗机构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的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四、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从2013年开始考生在提交纸质审核材料的同时须在网上提交审核材料扫描件。2013年2月18日-2月26日,考生须登录广东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提交审核材料,在网上填写个人基本报名信息,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扫描件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打印《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审核材料清单》1份并签名。
(二)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单位必须审核是否有效证件(原件审验后退回),凡提交的复印件均需验印,审核人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上填报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审查意见公章一致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加盖印章。
(三)各单位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经办人员要在《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办理报名手续;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办理报名手续。个人资料顺序必须与《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考人员名册》上的顺序一致。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4月20日。考生可于4月16日-19日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lindalemus.com/rencai/)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及个人身份证,并按《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
六、其他
(一)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卫生专业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答辩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6〕176号)规定执行,每人收取100元。
(二)考试的有关事项请遵照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3〕28号)文件精神执行(附件3)。
附件:1. 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考人员名册
2. 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考收费单
3.关于做好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2〕28号)
中山市卫生局
201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