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四川申报基层卫生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论文和科研要求
(一)论文要求。
聘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期间,出版、发表的本专业著作、论文,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能查询到的、公开发行的合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
2.作为第一作者在由中华医学会(或其它与卫生相关的专业学会)举办的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大会交流文章1篇以上(每篇字数在2000字以上)。
3.作为第一作者在由省医学会(或省级其它与卫生相关的专业学会)举办的省级学术会议上大会交流文章2篇(每篇字数在1500字以上)。
4.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或本专业市级以上讲义1本(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著作已正式出版)。
(二)专题报告。
专题报告主要反映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和实践技能。内容包括:任现职期间解决本专业的病例、实验、诊断、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药物调剂等方面的经验和体会。字数不少于5000字。
(三)科研要求。
此项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项目。
聘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期间,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1.县级科技进步奖以上获奖项目(含同级政府颁发的同等级别专业技术成果奖项)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对本专业技术操作问题进行总结研究,提炼出的经验在本地区行业内得到广泛认可并推广,取得实效。